政务动态政务动态行政执法证遗失公告 2026/04/07 1.1w 阅读 538 点赞 查看原文 以下人员行政执法证遗失,特此声明作废。持证人执法机构执法区域发证机关执法证号莫永红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广东省人民政府19180110011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2026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