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我局2024年度各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总体情况
(一)总体资金规模
2024年度,中央、省、市、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了1355.79万元,已使用515.65万元,结余840.14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565.79万元,已使用166.96万元,结余398.83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0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210万元,已使用80万元,结余130万元;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580万元,已使用268.69万元,结余311.31万元。
(二)总体支出内容
1. 养老服务领域:占比97.67%,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长者饭堂”助餐补贴和运营补贴等项目,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舒适、安全的养老环境。
2. 残疾人福利领域:占比2.33%,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
二、彩票公益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
(一)养老服务项目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预算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4〕8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18万元。
支出内容:2024年支出55.387796万元,其中下拨石角镇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费10万元;支付清城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相关费用29.387796万元;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16万元。
执行情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已支出55.387796万元,结余262.612204万元。
2.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4〕9号)精神,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项目40万元。
支出内容:2024年支出40万元,全部用于支持龙塘镇进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建设。
执行情况: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项目资金已于2024年使用完毕。
3.“长者饭堂”运营补贴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4〕9号)精神,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长者饭堂”运营补贴40万元。
支出内容:用于2024年清城区长者饭堂每季度的运营助餐补贴。
执行情况:“长者饭堂”运营补贴已支出399997元,结余3元。按实际情况拨付资金,保证了长者饭堂的可持续发展。
4.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清财社〔2024〕73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200万元。
支出内容:一是洲心街道连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装修修缮工程设计费、审图费、前期建设工程款;二是洲心街道连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办公设施设备、家私家具采购及相关安装费用;三是洲心街道连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楼两卡铺位场地租赁费用;四是洲心街道连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门头招牌、文化宣传等广告物料费。项目于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12月竣工,目前已投入使用。连江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是区政府为探索建设长者家门口的养老“幸福圈”的重要举措,中心的建设运营,标志着清城区在养老服务领域迈出了新的一步,聚焦构建“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打通了社区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执行情况: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已支出99.5832万元,结余100.4168万元。
5.清城区长者饭堂助餐补贴
资金规模:根据2024年区级预算安排清城区长者饭堂助餐补贴费用项目300万元。
支出内容:用于2024年清城区长者饭堂每季度的运营助餐补贴。
执行情况:清城区长者饭堂助餐补贴项目已支出11.5887万元,结余288.4113万元。按实际需求,长者饭堂助餐补贴项目优先使用上级资金,再使用本级预算列支,为此区级预算资金仅支出了11.5887万元。
6.福利院经费
资金规模:根据2024年区级预算安排福利院经费项目278万元。
支出内容:一是人员经费,用于支付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维持福利院正常运营的重要支出;二是日常运营费用,包括水电费、医疗垃圾处理费、养老机构责任险、饭堂开支等,保障福利院的基本生活和工作环境;三是服务对象生活保障支出,为福利院服务对象提供食品、衣物、生活用品、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和身心健康发展。四是设施建设与维护费用,主要是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为服务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和活动条件。
执行情况:福利院经费项目已支出257.095337万元,结余20.904663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1〕169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60万元。
支出内容:主要用于帮助我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上门康复服务,包括登记建档、功能评估、针对性康复服务、职业能力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等。项目于2022年8月启动,目前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到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对档案资料进行查阅,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结束服务,我区400名精神障碍患者各项综合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进一步提升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幸福感和社会权益。
执行情况: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2022年支出47.96万元,2024年支出11.99万元,结余0.05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养老服务项目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支持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兜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完成情况:按工作开展情况有序支出,有效开展清城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项目
绩效目标:建设一家示范性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更好地满足辖区老年人在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长者饭堂”运营补贴和清城区长者饭堂助餐补贴
绩效目标:落实长者饭堂助餐补贴,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便利可及老年人助餐网络,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完成情况:已落实长者饭堂助餐补贴,基本解决长者的用餐需求,保证了长者饭堂的可持续发展。
4.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
绩效目标:配备专业社工、康复理疗师、养老护理员多名,为长者提供包含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安全援助、老年用品服务、转介服务、评估服务、家庭养老床位等全面、优质的一站式综合养老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5.福利院经费
绩效目标:保障福利院正常运行,实施本部门各项职能类项目,保障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实施,全面、顺利履行部门职能。
完成情况:一是改善了特困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二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特困人员的关注和支持。三是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增强了政府对特困人员的救助能力。
(二)残疾人福利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绩效目标:为全区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
完成情况:本次项目服务对象共400名,完成了任务覆盖率,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专业个案服务,例如:生活技能、社交能力、职业能力等使其得到了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