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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4年第二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4/09/18 1.9w 阅读 172 点赞

  1、2024年二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13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32元。截至6月30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002户652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642户1206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360户5314人,共发放低保金2692.4万元。

  2、2024年二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461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332元/月。截至6月30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62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41人。

  3、2024年二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295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484元。截至6月30日,在册孤儿共有26人,发放资金23.3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86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9人,共1182人,发放资金585.3万元。

  4、2024年二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32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0.7万元。

  5、2024年二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70元。截至6月30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282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9799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879.2万元。



  附件:

   1、城镇低保人员2024-6-30.XLS

  2、农村低保人员2024-6-30.XLS

  3、城市特困人员2024-6-30.XLS

  4、农村特困人员2024-6-30.XLS

  5、临时救助2024-6-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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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