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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4年第一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4/06/12 1.5w 阅读 114 点赞

  1、2024年一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08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1元。截至3月31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015户655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627户1181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388户5374人,共发放低保金1302.6万元。

  2、2024年一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453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282元/月。截至3月31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60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34人。

  3、2024年一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017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59元。截至3月31日,在册孤儿共有26人,发放资金10.5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846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15人,共1161人,发放资金265.6万元。

  4、2024年一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16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7.7万元。

  5、2024年一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202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70元。截至3月31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26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9797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938.4万元。



  附件:

  1、城镇低保人员2024-3-31.XLS

  2、农村低保人员2024-3-31.XLS

  3、城市特困人员2024-3-31.XLS

  4、农村特困人员2024-3-31.XLS

  5、临时救助2024-3-31.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