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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3年第二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3/10/27 1.7w 阅读 234 点赞

  1、2023年二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908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01元。截至6月30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055户659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572户1077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483户5518人,共发放低保金2527.6万元。

  2、2023年二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453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282元/月。截至6月30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48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68人。

  3、2023年二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017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59元。截至6月30日,在册孤儿共有26人,发放资金21.9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82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2人,共1147人,发放资金525.2万元。

  4、2023年二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27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0.5万元。

  5、2023年二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9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61元。截至6月30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164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8980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678.5万元。

  

  附件:

  1、城镇低保人员2023-6-30.XLS

  2、农村低保人员2023-6-30.XLS

  3、城市特困人员2023-6-30.XLS

  4、农村特困人员2023-6-30.XLS

  5、临时救助2023-6-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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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