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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3年第一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3/07/19 3.2k 阅读 353 点赞

  1、2023年一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77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62元。截至3月31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088户6647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565户1052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523户5595人,共发放低保金1262万元。

  2、2023年一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403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219元/月。截至3月31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46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63人。

  3、2023年一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017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59元。截至3月31日,在册孤儿共有26人,发放资金10.8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80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0人,共1125人,发放资金254.9万元。

  4、2023年一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147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5.7万元。

  5、2023年一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52元。截至3月31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20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8942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840.7万元。




       附件:

1、城镇低保人员2023-3-31.XLS

      2、农村低保人员2023-3-31.XLS

      3、城市特困人员2023-3-31.XLS

      4、农村特困人员2023-3-31.XLS

      5、临时救助2023-3-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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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