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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2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2023/06/27 3.2k 阅读 339 点赞

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我局2022年度各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总体情况

(一)总体资金规模

2022年度,中央、省、市、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了661.54万元,使用了201.72元,结余459.82万元。其中,中央、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175万元,已使用95.56万元,结余79.44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134.34万元,已使用0万元,结余134.34万元;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352.2万元,已使用106.16万元,结余246.04万元。

(二)总体支出内容

1. 养老服务领域:占比68%,主要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和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等项目,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舒适、安全的养老环境。

2. 残疾人福利领域:占比23.77%,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

3. 儿童福利领域:占比8.23%,主要用于孤儿助学项目和大儿童保健服务项目,保障孤儿获得平等教育机会,促进社会融入,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二、彩票公益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

(一)养老服务项目

1.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1〕99号)精神,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区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1万。

支出内容:2022年支出31万元其中下拨东城街道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费用15.5万元,下拨横荷街道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费用15.5万元。

执行情况: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

资金规模:区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项目685631.2元

支出内容:2022年支出685631.2元,全部用于支付清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以及凤翔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所需的场地租赁及运营等费用支出。

执行情况: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项目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

3.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资金

资金规模:区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资金57242.71元。

支出内容:用于提升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监管力量,为全区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摄像头。

执行情况: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

4.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

资金规模:根据2022年区级预算安排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100万元。

支出内容:用于资助各镇(街)公办养老院及区福利院日常运营保障支出,包括设施设备更新维护、聘用人员工资及机构其他运行支出。

执行情况: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已支出30万元,结余70万元。

5.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

资金规模:根据2022年区级预算安排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2.2万元。

支出内容:用于购买我区养老机构的住院老人、从业人员和第三者保险。

执行情况: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已支出18686元,结余3314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1〕169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60万元。

支出内容:主要用于帮助我区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上门康复服务,包括登记建档、功能评估、针对性康复服务、职业能力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等。项目于2022年8月启动,目前已全部完成,并通过局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到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对档案资料进行查阅,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结束服务。

执行情况: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2022年支出47.96万元,结余12.04万元。

(三)儿童福利类

1.孤儿助学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19〕93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孤儿助学金25.352万元,其中2022年剩余8.602万元;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0〕145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孤儿助学金5.067万元,其中2022年剩余2.398万元。

支出内容:用于发放我区符合条件的孤儿助学补助,通过有效、及时利用上级下拨资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了孤儿受教育权利。

执行情况:孤儿助学项目资金已于2022年使用完毕。

2.大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0〕5号)精神,安排我区大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4万元。

支出内容:通过对清城区18岁以下困境儿童家庭探访慰问送温暖、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部分生活必需用品,学习用具,以及对其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困惑、感情危机等进行干预,体现政府和社会关心,助力健康成长。

执行情况:大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22年支出5.6万元,结余8.4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养老服务项目

1.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配备专业社工、康复理疗师、养老护理员多名,为长者提供包含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安全援助、老年用品服务、转介服务、评估服务、家庭养老床位等全面、优质的一站式综合养老服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

绩效目标: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完成情况:完成。

3.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资金

绩效目标:通过为全区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摄像头,提升我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监管力量,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

绩效目标: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配置,进一步强化照护能力和集中供养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全区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

绩效目标:提高养老机构服务保障能力,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构筑一道养老安全屏障,全面完成公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残疾人福利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绩效目标: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为全区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30%以上本次项目服务对象共400名,完成了任务覆盖率,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开展专业个案服务,例如:生活技能、社交能力、职业能力等使其得到了有效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儿童福利类

1.孤儿助学项目

绩效目标1.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2.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设施设备。3.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完成情况:已完成。

2.大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对区内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活动,提升关爱服务质量,顺应新时代儿童身心发展特征,促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完成情况: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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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