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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2年第四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3/01/31 2.9k 阅读 177 点赞

  1、2022年四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77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62元。截至12月31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104户668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558户1033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546户5647人,共发放低保金4987万元。

  2、2022年四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403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219元/月。截至12月31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80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56人。

  3、2022年四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949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13元。截至12月31日,在册孤儿共有45人,发放资金87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79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3人,共1114人,发放资金958.3万元。

  4、2022年四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40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92.2万元。

  5、2022年四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52元。截至12月31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23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9137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284万元。


  附件:

  1、城镇低保人员2022-12-31.XLS

  2、农村低保人员2022-12-31.XLS

  3、城市特困人员2022-12-31.XLS

  4、农村特困人员2022-12-31.XLS

  5、临时救助2022-12-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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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