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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2年第二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2/07/27 9.8k 阅读 477 点赞

  1、2022年二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77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62元。截至6月30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129户6705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533户982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596户5723人,共发放低保金2462.8万元。

  2、2022年二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403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219元/月。截至6月30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67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48人。

  3、2022年二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949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13元。截至6月30日,在册孤儿共有48人,发放资金44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76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41人,共1102人,发放资金452.9万元。

  4、2022年二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19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0万元。

  5、2022年二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52元。截至6月30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24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9127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636.3万元。



  附件:

  农村特困人员2022-6-31.XLS

  农村低保人员2022-6-31.XLS

  临时救助2022-6-31.xls

  城镇低保人员2022-6-31.XLS

  城市特困人员2022-6-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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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