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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1年第二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1/07/22 1.6w 阅读 88 点赞

1、2021二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47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26元。截至6月30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3116857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466806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8456051人,发放低保金2418.2万元。

2、2021年二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355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162元/月。截至6月30日清城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642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35人。

3、2021年二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883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227元。截至6月30日在册孤儿共有48人,发放资金44.5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66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8人,共1005人,发放资金314万元。

4、2021年二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30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9万元。

5、2021年二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1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43元。截至6月30日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176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8872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542万元。


城镇低保人员2021-6-30.XLS

农村低保人员2021-6-30.XLS

城市特困人员2021-6-30.XLS

农村特困人员2021-6-30.XLS

临时救助2021-6-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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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