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联合教育部门抽取了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联合抽查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全区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督结果的通告.PDF
2021年,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要求,联合教育部门抽取了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单,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联合抽查监督结果向社会公布。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关于2021年全区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督结果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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