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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可查证,清远市区4月7日起,买房“网签+预告”一次搞定

2026/04/09 1.4w 阅读 237 点赞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发布公告,4月7日起,清远市区正式推行商品房(即一手房)“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服务模式,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即可同步完成网签备案和不动产预告登记,从源头防范“一房多卖”、“先卖后抵”等风险,即时获得法律“护身符”。



据悉,以往购房者需先办理网签备案后,再申请预告登记,在部门之间多次往返、重复提交材料,流程烦琐和耗时费力成为购房办事的堵点难点。


此次实施的新政是包括在清远市区(清城区、清新区)内开发企业销售的一手商品房,包括商业、住宅、车位及工业物业等,推行“网签备案即预告登记”服务模式,即一手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与预告登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并联办理、同步办结。 购房者在网签备案环节提交的材料已涵盖预告登记全部所需信息,不动产登记部门和交易部门将通过机制建立、数据共享、专人对接和业务联动,在一手商品房网签备案完成时即视为同步申请预告登记。信息将自动推送至不动产登记系统,系统自动审核后生成电子证明,真正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签合同就等于办了预告登记,手机就能查到电子证”,不仅大幅压缩办事时限,更从源头筑牢购房权益保障防线。”市区楼盘销售经理在新政实施当日告诉记者,即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进行一手商品房合同网签时,应同时签署《清远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书(网签即预告简版)》,网签备案结果查询和获取方式可登陆“粤安居公示平台”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下方业务系统进入查询,其电子证照可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登录查看和下载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新清远 清远日报

记者:何帆

编辑:卢蕴琪

校对:洪会强

二审:刘厚斌

三审:蔡鸿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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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