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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5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6/06/24 2.7k 阅读 97 点赞

  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广东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各级民政、体育行政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单位,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部门、单位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现将我局2025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报送至贵局,相关情况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总体情况

  (一)总体资金规模

  2025年度,中央、省、市、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了669.60万元,已使用417.23万元,结余252.37万元。其中,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128.42万元,已使用105.42万元,结余23万元;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0万元;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61.18万元,已使用55.10万元,结余6.08万元;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了480万元,已使用256.71万元,结余223.29万元。

  (二)总体支出内容

  1. 养老服务领域:占比95.47%,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福利院经费、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升级改造项目,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舒适、安全的养老环境。

  2. 残疾人福利领域:占比0.94%,主要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帮助残疾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

  3. 社会福利类:占比2.40%,主要用于区慈善会工作经费,保障慈善会日常工作运转,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财产的管理,更好地发展慈善公益事业。

  4. 儿童福利领域:占比1.19%,主要用于孤儿助学项目,保障孤儿获得平等教育机会,促进社会融入,助力儿童健康成长。

  二、彩票公益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

  (一)养老服务类

  1.福利院经费

  资金规模:根据2025年区级预算安排福利院经费项目278万元。

  支出内容:一是人员经费,用于支付福利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等,维持福利院正常运营的重要支出;二是日常运营费用,包括水电费、医疗垃圾处理费、养老机构责任险、饭堂开支等,保障福利院的基本生活和工作环境;三是服务对象生活保障支出,为福利院服务对象提供食品、衣物、生活用品、医疗等方面的费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和身心健康发展。四是设施建设与维护费用,主要是各类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为服务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和活动条件。

  执行情况:福利院经费项目已支出246.38万元,结余31.62万元。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

  资金规模:根据2025年区级预算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项目180万元。

  支出内容:2025年支出3302.26元,全部用于用于凤翔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所需的场地租赁费用支出。

  执行情况: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项目已支出3302.26元,结余1796697.74元。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的通知》(清财社〔2023〕27号)精神,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养老服务体系资金511881.66元。

  支出内容:2025年支出511881.66元,其中下拨凤城街152345.73 元、东城街48750.63元、洲心街121876.58 元、横荷街30469.15元、源潭镇30469.15 元、龙塘镇54844.46 元、

  石角镇36562.98 元、飞来峡镇36562.98元,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执行情况: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已于2025年使用完毕。

  4.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升级改造

  资金规模:《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清财社〔2024〕73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00.4168万元。

  支出内容:一是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60万元,其中源潭镇、飞来峡镇各30万元;二是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升级改造40.4168万元,其中源潭镇、飞来峡镇各20.2084万元。

  执行情况: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升级改造项目资金已于2025年使用完毕。

  (二)残疾人福利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资金规模: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清财社〔2025〕63号)精神,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10万元。

  支出内容: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入户探访、建档服务、心理社交功能评估、服药训练、开展社交康乐活动及社区共融倡导等服务,进一步提升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幸福感和社会权益。

  执行情况: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2025年支出3.92万元,结余6.08万元。第三方购买服务机构预计在2026年4月中旬前完成工作量50%并提交自评报告(附服务记录、对象签名确认单、活动照片等佐证材料),通过我局审核后启动第二阶段付款流程,付款额为项目经费总额的40%,即3.92万元。

  (三)儿童福利类

  孤儿助学项目

  资金规模:一是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2〕166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孤儿助学项目2.5万元;二是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4〕8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孤儿助学项目1.3万元;三是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清财社〔2025〕9号)精神,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区孤儿助学项目6.2万元。

  支出内容:用于发放我区符合条件的孤儿助学补助,通过有效、及时利用上级下拨资金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了孤儿受教育权利。

  执行情况:孤儿助学项目2025年支出49992元,结余50008元。

  (四)社会福利类

  区慈善会工作经费

  资金规模:根据2025年区级预算安排区慈善会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

  支出内容:用于区慈善会日常工作经费,社会宣传慈善工作以及慈善资金的使用管理等工作。保障慈善会日常工作运转,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财产的管理,更好地发展慈善公益事业。

  执行情况:区慈善会工作经费项目2025年支出10万元,结余10万元。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养老服务类

  1.福利院经费

  绩效目标:保障福利院正常运行,实施本部门各项职能类项目,保障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实施,全面、顺利履行部门职能。

  完成情况:一是改善了特困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二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了社会公众对特困人员的关注和支持。三是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增强了政府对特困人员的救助能力。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

  绩效目标:区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经费及场地租赁费,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完成情况:区级、凤城街道、洲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通过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服务团队运营,拓宽中心服务功能,可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助餐、康复、医疗保健等多元服务。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绩效目标: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完成情况:全区已建成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99家(社区95家、村4家),9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4.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升级改造

  绩效目标:用于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的改造提升和风险隐患排除,有效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完成情况:全区8个镇(街道)均已建成具备综合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通过利用既有建筑、场所进行改(扩)建的方式,建成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99间,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托、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

  (二)残疾人福利类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绩效目标:推动我区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内容包括登记建档、功能评估、针对性康复服务、职业能力训练、生活技能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等。进一步提升了精神障碍患者的幸福感和社会权益。

  完成情况:截至3月6日已到东城街道、洲心街道、凤城街道、横荷街道及飞来峡镇的村(居)委会开展入户探访,共计探访190名在册精神残疾人,社工入户探访向其本人、家属及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了解其家庭情况、身体情况、自理能力、服药情况等,综合评估其状态情况等,为他们建立康复服务档案,并对其进行心理社交功能评估、精神状态综合评估以及开展服药训练等,强调服药依从性及定期复诊体检的重要性。

  (三)儿童福利类

  孤儿助学项目

  绩效目标:为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

  完成情况:符合条件的孤儿完成学业补助比例达100%,有效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利。

  (四)社会福利类

  区慈善会工作经费

  绩效目标:保障慈善会日常工作运转,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财产的管理,更好地发展慈善公益事业。

  完成情况:已完成。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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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