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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民政局2022年第一季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情况

2022/05/06 1.3w 阅读 207 点赞

  1、2022年一季度,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47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726元。截至3月31日,全区在册低保对象有3098户6601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有492户902人,农村低保对象有2606户5699人,共发放低保金1244.5万元。

  2、2022年一季度,城市特困供养标准1355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1162元/月。截至3月31日,我区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570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144人。

  3、2022年一季度,福利机构集中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949元,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313元。截至3月31日,在册孤儿共有45人,发放资金21.9万元;在册保障重残、重病儿童732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0人,共1062人,发放资金 202.8万元。

  4、2022年一季度,临时救助生活困难群众78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5.9万元。

  5、2022年一季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88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252元。截至3月31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人数有2219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人数有9059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817.3万元。


附件:

城镇低保人员2022-3-31.XLS

农村低保人员2021-3-31.XLS

城市特困人员2021-3-31.XLS

农村特困人员2021-3-31.XLS

临时救助2022-3-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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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动态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