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28日至7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10月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1年10月8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对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意见,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直面存在问题,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迅速成立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主动认领,主动承担责任,带头研究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二)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我局党组紧紧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针对巡察问题,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号督办、销号式管理”的工作机制,逐条抓好整改落实。
(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实效。我局党组以落实整改为契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坚持阶段性整改和长期治理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了《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2021年)》中的《应急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制度》等制度,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意识淡薄,缺乏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问题。
一是我局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6月以来,区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9次、党组会议会前学习16次。二是分别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区民政局党总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广东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清远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三是区民政局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会议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并对村规民约、“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易流浪走失人员源头治理等业务进行了培训。
2.关于理论学习重表轻里问题。
一是我局通过完善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年度计划,明确了本年度学习内容和要求。二是我局修改完善了《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2021年)》的《学习制度》。2021年6月以来,我局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9次,召开党组会议会前学习16次,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发言78人次,撰写调研报告5篇。
3.关于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谋划部署不够的问题。
一是为加快推进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我局成立了区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二是报请清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启动清城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前期有关事项。
4.关于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推动不力,敬老院内危房问题久悬不决的问题。
一是加强检查,形成整改清单,督促龙塘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迅速妥善转移安置院内入住人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我局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限时整改。
5.关于养老机构消防验收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形成养老机构问题整改清单并进行通报。二是督促各街(镇)养老机构对照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台账,将排查出的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整治到位。三是通过政府“一事一议”出具会议纪要,协助养老机构补齐申报验收所需手续。我局将持续推进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确保全区养老机构符合消防安全验收标准。
6.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站功能单一的问题。
在保持站点现有设施及功能的基础上,我局积极与街(镇)卫生院加强协调,由街(镇)卫生院到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老人提供义诊、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服务。2021年,我区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共开展义诊、健康讲座等活动6场。
7.关于村规民约工作短板明显的问题。
一是我局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村规民约等基层调研11次,指导村(社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二是培树村规民约工作先进典型。目前,共有19个村(村小组)申报为清城区村规民约示范点。三是经综合考量,选取凤城街古城社区、东城街澜水村、横荷街车头村、洲心街伦洲社区、源潭镇新马村、龙塘镇龙塘社区、石角镇黄布钱屋村、飞来峡镇清华社区创新村等8个村(居)/村小组村规民约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优秀村规民约评选。四是举办清城区村规民约培训班,加强对各街(镇)村规民约业务培训指导,提升村规民约执行力,促进乡村善治。
8.关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及时传达《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精神,坚持全面整改,推动宣讲活动层层开展。二是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暨“政策宣讲进村(居)”业务培训班。三是指导各街(镇)、各村(居)及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不深的问题。
一是调整了清城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我局每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三次,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对存在隐患进行分析及部署下阶段工作。2021年起我局严格按照要求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薄弱的问题。
一是区民政局党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史学习教育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意识形态精神2场次。三是守好意识形态阵地,防范意识形态风险,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和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动入户复核工作办法不多的问题。
一是督促指导各街(镇),结合省社会救助移动平台及传统的入户调查方式,将每年的复核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由各街(镇)筛选较长时间未复核的对象有计划进行入户调查。二是每季度运用业务系统数据检查入户进度,对入户进度缓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户调查工作的街镇进行通报。截至2021年6月底,已对所有在册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共5092户全部进行手机入户复核。
2.关于预警核查处理监督乏力的问题。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街(镇)按要求做好社会救助管理工作。二是下发《2021年1-10月已获得救助复核核对预警名单核实情况表》,要求各街(镇)对名单进一步复核处理,及时报送《未手动委托复核名单核实情况进度表》。目前,已核实户数783户,复核率100%。
3.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我局全面核查各项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经核查,从2020年起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并将全面规范津补贴发放工作。二是修改完善了《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2021年)》,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4.关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未能确保专项资金及时使用的问题。
一是对我区各养老机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对各公办养老机构资金使用进度进行摸排,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使用资金。二是龙塘镇敬老院的消防工程正在推进中,后续资金将按有关合同约定付款。今后我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5.关于落实指导责任不到位,专项资金使用针对性不高的问题。
我局重新审议居家养老服务站资助项目,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项目取消资助。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使用针对性,充分发挥养老体系资金的实效。
6.关于工会会费收取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1年10月,我局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工会会员本人工资收入的5‰收取工会会员会费。二是组织区民政局工会委员专题学习《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今后,我局工会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会员工资收入的5‰定期收取工会会费。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工作亟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调整了区民政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党建工作纳入我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党组每年组织召开研究党组织建设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3次,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二是印发《关于抓好2020年度区级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要求各责任部门对照《2020年度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三是统筹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所涉及的市对区绩效考核的迎检工作。四是我局在二楼增设了党员“三问三亮”宣传栏、党务公开宣传栏,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2.关于“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筑牢拒腐防变防底线,结合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召开2021年清城区民政局纪律教育学习月动员大会和区民政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到区农村基层警示教育展厅开展参观学习。二是召开区民政局违纪违法“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深入对照查摆问题,强化责任抓落实。三是要求区民政局党组、下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
3.关于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入脑入心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局修改完善了《清城区民政局管理制度(2021年)》,及时堵塞制度漏洞。二是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区民政局制定《清城区民政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并组织党员干部到清城区农村基层警示教育展厅开展警示教育学习。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举一反三、以案明纪”,推动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入脑入心。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好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涉民政领域的任务。
4.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和会前沟通制度。召开区民政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会前进行充分谈心谈话,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撰写了集体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不变样。在批评环节,对其他班子的批评直指问题和表现,中肯又辣味十足。
5.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各党(总)支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规范党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共开展党(总)支部集中学习活动17次。二是加强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结合每月的区民政局党总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持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6.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责任担当意识。召开区民政局党组班子会议,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二是经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免去两名超职数配备的副股长职务。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
7.关于违规招聘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强调招聘人员需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今后如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需严格按照文件执行,落实备案核准制度,切实规范人员管理,把好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入口关”。2021年新招聘购买服务人员全部经局党组会议讨论后按程序报区人社局审批。
(四)对落实上一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巡察整改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我局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召开区民政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三个清单”》,切实抓好整改。三是召开区民政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均进行了严格把关,班子集体和个人的自我剖析直指问题和表现,并从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工作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原因分析。四是以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清城区民政局内部管理制度(2021年)》。
2.关于个别问题整改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
一是召开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会议,深刻剖析档案管理要求不严格、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及原因。二是到飞来峡检查及指导低保户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的问题,要求对“飞来峡259户低保户的档案资料仍未归档”问题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截至2021年11月底,巡察指出“259户低保户的档案资料仍未归档”问题已严格按照档案整理要求归档。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体党员干部均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压紧压实责任不松劲。以问题整改为契机,综合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破旧立新。既要重视“当下改”,更要研究“长久立”,进一步完善制度、理顺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成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正在进行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时间进度、工作力度、整改质量始终如一。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民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391050;邮政地址:清城区凤城街道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清城区民政局;电子邮箱:qcmz001@163.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