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清远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状态变更的通知

2026/01/12 8.8k 阅读 362 点赞

  (编号:20260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清医保监函〔2025〕47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等文件规定,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等2家医药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组织的服务协议续签工作,现上述2家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已超过有效期,服务协议自动终止,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机构代码

医药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备注

1

H44180300904

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3号东逸花园R幢首层3号铺、4号铺

协议自动终止

2

H44180301958

清远市粤美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清和大道口腔诊所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清和大道177号嘉晖豪苑首层12#

协议自动终止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