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远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6/01/12 1.6w 阅读 323 点赞

  依据《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粤安监〔2014〕44号)等规定,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八方商贸行(个体工商户)、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庆帆烟花爆竹经营店、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小福烟花爆竹经营店等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符合注销条件,按规定予以注销(详细名单后附)。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



  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附件:

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详细经营地址

许可证号

1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八方商贸行(个体工商户)

罗志锋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留良洞村委会一队28号(住改商承诺制)

(粤)LS〔2025〕03921

2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庆帆烟花爆竹经营店

黄庆烦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新洲大街沿江路新洲村委会旁27号首层商铺第4卡

(粤)LS〔2025〕03922

3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小福烟花爆竹经营店

林祖飞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沙河圩康寿街159号(住改商告知承诺制)

(粤)LS〔2025〕0392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